上海高校今年已发生11起火灾,须全面自查建筑消防设施,严防冬春火灾

作者:侯博超 发布时间: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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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海召开高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会,全市62所高校分管领导和安全工作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通报了近期本市高校火灾案例,要求本市高校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排查校内实验室、宿舍楼、食堂厨房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情况,落实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准备,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检查。

    今年全市高等学校发生11起火灾

    今年以来,全市高等学校共发生火灾11起,占全市校园类火灾总数的73%,火灾起数呈现密集爆发态势。从火灾事故原因看,11起事故中电气线路故障占55%,用火不慎占27%,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不慎占18%;从起火部位看,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占27%,食堂、宿舍楼分别占18%。

    这些火灾事故暴露出当前高校对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依然存在盲区漏洞,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储存使用以及暂存管理制度和开学复课期间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同时,部分院校内的单体建筑体量已经达到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级别,但缺少相对统一、成熟的管理模式、标准和具体要求,容易出现管理真空和漏洞盲区。

    从近五年学校火灾数据看,全市各类学校年均发生20.6起,其中高等院校火灾8.8起,占到总数的42.7%。

    “换句话说,近5年近半数的学校火灾发生在了高等院校。特别是今年,全市高等院校的火灾数占比已达到学校火灾总量的73%,如果考虑全市3200多所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数量,近年来高等院校的火灾数量是偏高的。”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安全工作领域,有个著名的“海恩法则”,即任何严重事故都是有征兆的,一起特别重大事故背后有30起事故,每个事故背后还有300次左右的事故苗头,以及上千个事故隐患,“现在高等院校火灾事故占比由年均42.7%上升到73%,如果继续听之任之,后果可能更加严重”。

    会议要求,各高校应自行建立完善对火灾事故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查整改措施的“一案四查”机制,对每起火灾事故形成内部调查报告,并强化结果运用,严肃认真整改问题隐患,推动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高校须全面自查建筑消防设施

    目前,上海正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以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要求本市高校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排查校内实验室、宿舍楼、食堂厨房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情况,落实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准备,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检查。

    会议提出,在年底前,各高校要率先按标准完成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全面自查建筑消防设施,逐栋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测测试,检查电缆井、管道井、玻璃幕墙等防火封堵不严的问题,并逐栋登记,整改修复。

    同时,各高校要结合近期典型火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提高学校师生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